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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规则

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,统一填报志愿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院校招生计划总数,根据考生志愿,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该校总计划1:1.2比例进行投档,若总分相同,则再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投档,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,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顺延投档第二志愿。

注:志愿填报是考生本人履行招生录取政策承诺的依据,一经录取不得放弃。

查询录取结果

录取结束后,考生可登录招生服务平台,查看录取情况。